国家卫健委:全国县级以上医院要设置这个科室!
现代医院院长网
2021-11-11

儿童健康与保健服务是卫生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与管理水平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关键指标。2000年,由189个国家签署的《联合国千年宣言》将降低儿童死亡率作为发展目标(MDGs)之一。


据全国妇幼健康监测,202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5‰,其中:城市4.4‰,农村8.9‰;婴儿死亡率5.4‰,其中:城市3.6‰,农村6.2‰。

微信图片_20201222090956.jpg

为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增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在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及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行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

1

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

《计划》指出,要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重点加强中西部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转运体系建设。


提升助产机构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强化产科与新生儿科医护团队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开展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质量评估,每个县域内均有1家符合质量评估要求标准化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2

提升新生儿医疗救治服务能力

加强新生儿科医师培训,每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科医师均经过系统培训。每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新生儿救治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每个分娩现场均有1名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减少新生儿死亡。探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看护运行模式。


3

强化新生儿生命早期基本保健

强化新生命围孕期、产时和分娩后连续健康监测与保健服务,保障胎儿和新生儿健康。


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保健护理和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强化早产儿专案管理,推广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早期发展促进,不断提高早产儿专案管理率。


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

1

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

在全国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

微信图片_20201209151945.jpg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会诊体系。加强儿科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师带徒等形式,培训儿科中医药业务骨干。积极推广应用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


2

推进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进家庭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牵头成立妇幼(儿科)中医药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形式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的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服务能力。鼓励家庭医生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普及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提升群众中医药保健意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1

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上下贯通,通过对口帮扶、远程医疗等方式提升县级医院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


2

强化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科、儿科门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优化功能布局,丰富内涵,推进儿童健康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开展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


3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

健全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要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院、科两级质量管理,推动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对辖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将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改进纳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4

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以环境设施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和安全需要、医疗保健服务优质高效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促进儿童保健与儿科临床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和儿童伤害监测干预,畅通儿童危急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医疗机构构建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呵护儿童健康全过程的温馨服务环境和友善服务氛围,努力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评论


登录后才可以留言!

0755-23228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