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11月8日,为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

要求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辐射能力和影响力。具体设置标准及通知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的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设置标志》明确要求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辐射能力和影响力。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具备涵盖多个专业的独立设置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
(三)中西医结合、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比例≥10%。
(四)近3年,年均出院病例≥8万例,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出院病例≥2万例;年均门诊量≥200万例,其中中西2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年均门诊量≥40万例。
(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个,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项目≥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