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情况下,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隔3~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发生疫情时,每隔1~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儿童专科医院都要在医院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 人口规模大于800万的城市,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应不少于1000张;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和《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下简称《发热门诊规范》和《定点医院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设置管理提出了非常详细的要求。 新颁布的《发热门诊规范》文件对发热门诊的选址、布局、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原则中,文件规定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儿童专科医院都要在医院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在医疗机构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和留观室,不得自行取消设置或擅自关闭发热门诊。 候诊区:候诊人员间距不小于1米,三级医院应可容纳不少于30人同时候诊,二级医院应可容纳不少于20人同时候诊。
诊室:每间诊室均应为单人诊室,并至少设有1间备用诊室,至少可以摆放1张工作台、1张诊查床、1个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设施,每间诊室安装至少1个X光灯箱,配备可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新建的发热门诊应至少设置3间诊室和1间备用诊室,每间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 留观室:三级医院留观室应不少于10~15间,二级医院留观室不少于5~10间。留观室应按单人单间收治患者,每间留观室内设置独立卫生间。 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至少设置2个缓冲间,分别为个人防护用品第一脱卸间和第二脱卸间。每个缓冲间应至少满足2人同时脱卸个人防护用品。 其中,发热门诊应配备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并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等合理配备医师,疫情期间可根据实际诊疗量增配医师数量。 常态化情况下,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6~8小时一个班次,每隔3~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发生疫情时,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4~6小时一个班次,每隔1~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此外,发热门诊要提级管理,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负责。 《定点医院规范》文件规定,每个地市级以上城市都要指定1家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在设施条件上,定点医院要在独立区域设置独立病房楼,集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所有病房楼都要满足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求,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此外,文件对床位数也做出了新规定: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人口规模大于800万的城市,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应不少于1000张;800万以下人口规模的地级市或人口规模大于150万的县(区),定点医院床位数应不少于800张;人口规模不足150万的县(区),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应不少于500张。定点医院重症救治床位要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10%。 在定点医院人员配备上,文件规定普通病区应达到医护比1:2.5,床护比1:1,重症病区应达到医护比1:3,床护比1:6,要在呼吸、感染、重症等专业基础上,配备一定数量的呼吸治疗师。隔离病区每个岗位应至少有2名医务人员同时在岗,医务人员每4~6小时轮换一个班次。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都要严格闭环管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隔离病区和非隔离病区不能共用同一批工作人员。隔离病区内工作人员每隔1~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病区工作结束及返回其他病区工作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定点医院所有病房禁止加床收治患者,新冠病毒感染者不探视,不陪护。 文件最后还对后备定点医院做出了指导:当定点医院收治病人数达到床位总数50%时,后备定点医院要做好腾空启用的准备;当定点医院收治病人数达到床位总数70%~80%时,后备定点医院要立即启用并整体腾空,随时准备收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