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倒查三年违规费用,对症治理五类违规行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可“先预拨后结算”
现代医院院长网
2021-01-27

    国务院疫情防控

    这类医务人员,优先调派参与一线救治工作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甚至在同一省份或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

    对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中西医结合,关口前移、“一人一策”,实行规范化同质化治疗。组织好有援鄂经验的医务人员,优先调派其参与一线救治工作。

     在强化院感防控方面,《通知》表示,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每个业务科室有专人督促检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监管。

    对发生院内感染的医疗机构要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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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健委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可“先预拨后结算”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强调,救助基金的使用要体现“紧急、必须和基本”。 

    《通知》强调,救助基金的使用要体现“紧急、必须和基本”,不得用于支付超出疾病救治需要的不合理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病情平稳但长期住院治疗产生的非急救费用,不得用于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拖欠费用。 

    《通知》明确,救助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救助病种种类主要依据《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中规定的病种,以院前急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及需要专科进行的紧急抢救治疗为主。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情况,适当增补救助病种范围。增补的病种应当符合“急危重”特点,如得不到及时救治可能导致身体残疾,甚至危及生命。 

    国家医保局

    倒查三年违规费用,“对症治理”五类违规行为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通知》明确,倒查三年违规医疗费用并要全面覆盖。一是覆盖全国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是覆盖2018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这就意味着过往三年的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都要自查和检查,一旦发现不合规的费用,医疗机构要全部整改,足额退回。 

    “对症治理”五大类违规行为。针对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及其诊疗服务行为,突出治理重点、分门别类“对症治理”。

    对于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实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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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再发文,直指医疗领域反腐!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官方网站发布《医疗领域反腐:有人一手把脉问诊,一手袖里吞金》的要闻文章,指出院长等医院领导作为关键少数,却涉案众多的问题。

    据梳理,从去年4月开始,中纪委高频关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各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工作人员腐败案件频出,多名基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被查。 

    医药领域腐败案件的特点之一是——“关键少数”涉案多,“一把手”腐败成为一个典型特征,有人把医院当“私人领地”。  

    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的专项行动也在持续推进。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药品采购“两票制”、国家药品带量集采、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医药代表备案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落地,药品带金销售的灰色空间已经被大幅压缩,有专家分析指出,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

    随着医院之间、医药企业之间、医药代表之间的竞争均转型升级,传统的医药腐败行为将逐渐被摒弃。

    北京:鼓励社会办医提供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这份方案,从加强健康教育、构建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加强预防保健、加强疾病诊治、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务等多个方面,对北京市未来的养老健康发展,作出了详细规划。

    《方案》表示,重视老年人精神和心理健康。优化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畅通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渠道。 

    同时,加大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辖区养老机构实际需求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并支付相应费用。

    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 

    江苏发文

    2021年底,三级医院全部建成医院信息集成平台 

    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院“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力争在“十四五”时期争建成10个左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通知》明确,具体目标,力争建成10个左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处于全国前列的“高、精、尖、优”专科进一步增多;建成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使更多疑难危重患者在省内得到有效救治。

    县级医院全面建成胸痛、卒中、创伤、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救治中心,“十四五”末,所有县级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标准,每家医院建设若干省、市临床重点专科。

    《通知》提出,鼓励三级医院推进以转化医学、精准医学和整合医学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将重症医学科、血液科、骨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烧伤整形科、康复医学科等专科,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科,争取建成国家级医学中心或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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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口罩”入法!福建出台全国首个专项法规

    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将从2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 

    据了解,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进行规定,原来都是在行业规范层面,此次是以立法形式明确将“戴口罩”入法。

    法规“以小见大”,管用几条就定几条,在体例上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是以法治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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