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医保局的DRGs付费,给药企带来巨大的冲击
现代医院院长网
2019-07-17

政策解读|医保局的DRGs付费,给药企带来巨大的冲击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在部分城市启动按DRGs付费试点。各级医保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按DRGs付费试点工作,加快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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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s的指导思想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迫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

DRG模式的核心是把病人分类,关键是分类器grouper的设计和使用,按照病人年龄、疾病类别、疾病程度、所需医疗资源程度、出院状态等标准设置相关诊断组并以此为依据进行付费,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

很明显DRGs是一种打包付费的方法,目的是达到控制医疗费用。迫使医院尽早脱离“以药养医”的现状,所以,结合之前的“4+7带量采购”,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控费这一块的改革决心。

药企的销售模式改变

DRG全面实施之后,药企的销售模式将被迫再次作出改变。由于DRG是按照每一个相似病组的固定额度支付,医院必须考虑其成本,对药品和耗材的使用更多从成本收益来考虑。药企原先参考的药品销量数据的意义就大为下降了。

药企的销售模式大体是:产品在医院销售的具体数据,通过自身和其他竞争者销售情况的对比以及整体市场销售的情况来制定销售策略。

而DRG实施后将给医院和药企都带来较大的转变。

医院更关注成本和收益。医院将受限制于成本的考量,必须要考虑收益。在带量采购实施后,医院过高或过低的估计自己在某类药品上的销售对医院都是不利的。这将使得药企必须要关注这些成本领域的数据,以调整自己的销售策略。

药企的销售从仅单个产品销售,向一组产品销售来转变。这也就意味着药企需要的不单是单个药品的销售额数据,而是针对某个病组,在某个领域的产品组合销售的可能性。尤其如果未来持续推行带量采购,医院的带量采购数据将大部分决定于医保,这就意味着药企需要新的思路来应对销售的变革。而按组别来销售,进行产品组销售会对药企有很大的价值。

药企的两大重要变化

DRG数据作为最能有效反应疾病组资源消耗的数据,是最直接而且也最真实的成本数据,其有效程度会明显优于单纯以销售数据相加的药品数据。

因此,药企将面临两大重要变化:一是在药品定价上的话语权削弱。二是医生在使用药品上的能力会严重削弱,这意味着医院迫于成本核算的压力,会从整个经营面去考虑产品使用,和过去医院和医生以推高产品使用、消耗资源的做法会有明显改变。

而在产品组销售方面,一部分药企有能力针对DRG组来进行产品组合销售。这就意味着药企需要明确各DRG组的费用、自费情况、住院天数等数据,同时结合DRG组的成本结构,来规划如何针对某些DRG组进行产品组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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